解释 : 元鼎五年 秋,丞相 有罪,罢。制诏御史:“万 石君先帝尊之, 子孙孝,其以御史大夫庆为丞相 ,封为牧 丘侯。”是时 汉方南诛两越,东击 朝鲜,北逐匈奴,西伐大宛,中国多事。天子巡狩海 内,修上 古神祠,封禅,兴礼乐。公家用少,桑弘羊等致利,王温舒之属峻法,兒宽等推文学至九卿,更进用事,事不关决於 丞相,丞相醇谨而已。在位九岁,无能有所匡言。 尝欲请治上近臣所忠、九卿 咸宣罪,不能 服,反受其过,赎罪。... 更多 >>